关于安徽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实行注册申报电子化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建设工程执业师注册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申报电子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报材料
1.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申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网上申报,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2.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申报目前暂按原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系统改造完成后实行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精简办理层级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取消地市受理转报层级,申请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中心办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其他注意事项
注册中心材料受理地点: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65。
以上通知事项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