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办理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定好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大型工程有保证施工3个月需要的施工图即可开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7.资金已落实。在开发项目的资金总额中自有资金总额应≥年度投资工作量的30%。
8.国家规定必须委托监理的项目已委托了监理。
开工证的有效期是3个月,过期作废,可以延期两次,每次3个月。
㈨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条件:①已交足土地使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投入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④已经确定施工进度交付日期。
一个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顾客公开出示下列证件: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建设工程开工证;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㈩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开发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开发成果转入流通和实用阶段的标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除单体验收外还要进行小区综合验收,即验收规划是否落实、配套设施是否建完、拆迁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项内容。
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l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