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场地排水
一、场地排水设施
分为明沟排水、暗管排水。
暗管排水多用于①建、构筑物比较集中的场地;②运输线路及地下管线较多;③面积较大,地势平坦的地段;④大部分屋面为内落水;⑤道路低于建筑物标高,并利用路面雨水口排水等情况。
明沟排水多用于①建、构筑物比较分散的场地,高差变化较多,②道路标高高于建筑物标高的地段,③埋设地下管道不经济的岩石地段,④山坡冲刷带泥土易堵塞管道的地段。明沟的断面尺寸根据汇水面积大小而定;明沟坡度一般为0.3%~0.5%,特殊困难时可采用0.2%。
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等确定;。
单侧设雨水口的道路及低洼易积水的地段,应考虑排水时不影响交通和路面清洁。
二、场地排水坡度
为了方便场地排水,场地坡度应≥0.3%,且应≤8%,各类地面排水的适宜坡度详见表8—1所列:
场地排水坡度 表8-1
地面种类 |
排水坡度 |
地面种类 |
排水坡度 |
黏土 |
>0.3% |
湿陷性黄土 |
建筑物周围6m范围内>20%,6m以外>5% |
砂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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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冲刷细砂 |
<10% |
膨胀土 |
建筑物周围2.5m范围内>2% |
三、雨水排除
场地雨水排除的基本方式:
⑴地表的自然排水方式
不设任何排水设施,利用地形坡度及地质和气象上的特点来排除雨水。地表的自然排水方式一般适用于雨量较小的情况或者是局部小面积的地段。
⑵采用地下的雨水管道排水
①场地面积较大,地形平坦,不适于采用地表排水时,②场地对卫生及环境质量要求较高时,③场地中大部分建筑物屋面采用内排水时,场地排水系统要求与城市士雨水管理系统相适应时,采用管道式雨水排除方式是较为合适的。
除以上两种基本方式之外,在场地卫生及环境质量要求较低或投资受限,或基地条件有限时,场地中的雨水排除也可采用明沟排水方式。整个场地范围的雨水排除系统既可以全部采用上述的某一种方式,也可划分成一些小的分区,将上述方式混合使用。
在采用管道式雨水排除方式时,其雨水口的布置,应考虑集水方便,并应与整个管道系统具有良好的连接条件。一般情况下,雨水口的布置都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分水点、其他地下管道的上面。一个雨水口可负担的汇水面积,应根据降雨强度、场地中室外地表的铺砌情况、土壤性质、所采用的雨水口的形式等因素来决定。在一般情况下,每个雨水口可负担3000~5000m2的汇水面积。但多雨地区应小一些,干旱地区可适当放大。另外还应考虑到场地具体的布置形式的影响。
场地地表的排水坡度宜为0.5%~2%,最低应≥0.3%。场地内地面坡度的上限一般为8%。建筑物至周围地面、道路等的排水坡度可在0.5%~6%之间选取,最佳值是1%~3%。
不同场地内容的适用坡度(%) 表8-2
内容名称 |
适用坡度 |
内容名称 |
适用坡度 |
运动物 |
0.2~0.5 |
杂用场地 |
0.3~2.9 |
广场兼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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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
0.5~1.0 |
儿童游戏场 |
0.3~2.5 |
湿陷性黄土地面 |
0.5~7.0 |
密实性地面和广场 |
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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