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电线路
3~10kV的配电线路为高压配电线路(高压线路),1kV以下的配电线路称为低压配电线路(低压线路)。
㈠室外线路
1.架空线路
高压线路的导线,应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低压线路的导线,宜采用水平排列。
高、低压线路宜沿道路平行架设,电杆距路边可为0.5~1m。接户线在受电端的对地距离,高压接户线应≥4m,低压接户线应≥2.5m。线路跨越建筑物时,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的情况下,高压线路应≥3m,低压线路应≥2.5m。线路接近建筑物时,线路的边导线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高压应≥1.50m,低压应≥1m。导线与地面的距离,最大弧垂情况下,应≥表l9—3的规定。
2.电缆线路
⑴埋地敷设。沿同一路径敷设,8根及以下且现场有条件时,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北京地区为0.7m,其他非寒冷地区,敷设的深度应≥0.7m。
⑵电缆沟敷设。沿同一路径敷设,18根以下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
⑶电缆隧道敷设。沿同一路径敷设多于18根时,宜采用电缆隧道敷设。
⑷排管内敷设。沿同一路径敷设,不多于12根时,宜采用排管内敷设。
⑸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及配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装锁;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底部应做≥0.5%的坡度坡向集水坑(井);电缆隧道的净高宜≥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宜≥1.4m:隧道内应有通风设施,宜采取自然通风;电缆隧道应每隔≤75m的距离设安全孔(人孔),安全孔距隧道的首、末端不宜超过5m,安全孔的直径须≥0.7m;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宜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与电缆隧道无关的其他管线不宜穿过电缆隧道。
㈡室内线路
敷设方式可分为明敷设——导线直接或在管子、线槽等保护体内,敷设于墙壁、顶棚的表面及桁架、支架等处。暗敷设——导线在管子、线槽等保护体内,敷设于墙壁、顶棚、地坪及楼板等内部,或者在混凝土板孔内敷线。
布线用的塑料管、塑料线槽及附件,应采用氧气指数27以上的难燃型产品。
布线用各种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隔墙时,其空隙应采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1.直敷布线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室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室外场所。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电线,其截面宜≤6mm2。
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直敷布线在室内敷设时,电线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应≥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部分应穿导管保护。
2.金属导管布线
金属导管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不宜用于对金属导管有严重腐蚀的场所。
穿导管的绝缘电线,其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
穿金属导管的交流线路,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穿于同一根导管内。不同回路的线路能否共管敷设,应根据发生故障的危害性和相互之间在运行和维修时的影响决定。
3.金属线槽布线
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线槽。
同一配电回路的所有相导体和中性导体,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
同一路径的不同回路可共槽敷设。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线槽内非载流导体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4.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塑料导管按其抗压、抗冲击及弯曲等性能分为重型、中型、轻型。
暗敷于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应选用中型及以上管材。
布线时,绝缘电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同一路径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不同回路的线路能否共管敷设,应根据发生故障的危害性和相互之间在运行和维修时的影响决定。
5.室内电缆敷设
室内电缆敷设应包括电缆在室内沿墙及建筑构件明敷设、电缆穿金属导管埋地暗敷设。
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宜≥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宜≥1.8m。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6.电缆桥架布线
此种方法用于电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桥架水平敷设时,距地高度一般宜≥2.50m;垂直敷设时,距地1.80m以下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架桥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7.封闭式母线布线
电流在400~2000A,采用封闭式母线布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距离应≥2.20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0m,以下部分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封闭母线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8.竖井布线
竖井布线一般适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内强电及弱电垂直干线的敷设。
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规模、用电负荷性质、供电半径、建筑物的沉降缝设置和防火分区等因素确定,选择竖井位置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⑴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⑵不得和电梯井、管道井共用同一竖井。
⑶避免临近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
⑷在条件允许时宜避免与电梯井及楼梯间相邻。
⑸竖井的井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竖井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应≥丙级。楼层间应做防火密封隔离:建筑高度≤100m的高层建筑,每隔2~3层加以分隔;建筑高度>100m的高层建筑,每层进行防火分隔。
⑹竖井大小除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需的尺寸外,并宜在箱体前留有≥0.80m的操作、维护距离。
⑺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相互之间应保持≥0.3m的距离或采用隔离措施。
⑻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应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
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
此方式适用于正常环境下大空间,且隔断变化多、用电设备移动性大或敷设有多种功能线路的场所,暗敷于现浇混凝土地面、楼板或楼板垫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