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高层建筑防烟、排烟
一、防烟、排烟设施组成部分
㈠防烟
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等疏散和避难部位通过送风机送风加压,空气压力高于走道和房间,烟气不能侵入,或通过可开启的外窗或排烟窗把烟气及时排走,以利于人员疏散,叫防烟。防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机械防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
㈡排烟
走道、房间、地下室、中庭等部位通过排烟机排除烟气,或通过可开启的外窗或排烟窗把烟气及时排走,以利于人员疏散,也叫排烟。所以排烟分为机械排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
二、防烟设施的设置
㈠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
1.防烟楼梯间;2.防烟楼梯间前室;3.消防电梯前室;4.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5.封闭避难层(间)。
㈡防烟设施
1.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不能自然排烟。
2.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lOO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⑴自然排烟的防烟方式开窗面积:
①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应≥2m2;
②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每层可开启外窗面积应≥2m2;
③合用前室每层应≥3m2。
⑵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要求:
①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其中一个部位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不具备的部位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宜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②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其中一个部位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不具备的部位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防烟楼梯间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前室不送风。
③消防电梯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④剪刀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设机械加压送风,机械加压送风量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㈢注意事项
1.楼梯间加压送风防烟时,正压值40~50Pa;前室加压送风防烟时,正压值25~30Pa,走道0压或负压。
2.楼梯间宜每隔2~3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
3.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采用金属风道时,应≤20m/s;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应≤l5m/s。机械加压送风风口风速宜≤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