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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建筑物理与设备》复习笔记:设备机房及主要设备的空间要求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9月17日 ]  【

第五节 设备机房及主要设备的空间要求

  一、锅炉房

  ㈠锅炉类型

  1.按燃料分 可分为燃煤、燃气、燃油、电锅炉。

  2.按承压分

  可分为有压、常压(无压)、负压(真空)锅炉。有压锅炉指锅炉承受一定压力;常压(无压)锅炉指锅炉不承受压力或承受很小压力;负压锅炉指锅炉为负压(真空)。

  ㈡位置选择

  1.靠近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

  2.减少烟尘的影响,尽量布置在下风侧。

  3.燃料、灰渣运输方便。

  4.燃煤锅炉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专用房间内。

  5.燃油、燃气锅炉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专用房间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建筑内或裙房内时,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常压、负压锅炉可设在地下二层。不应设在人员密集的房间上一层、下一层、贴邻。

  ㈢锅炉台数选择

  不宜少于2台,当1台满足热负荷和检修需要时可1台;新建时不宜超过5台;扩建和改建时不宜超过7台;非独立锅炉房时不宜超过4台。

  ㈣锅炉房的布置

  1.锅炉房平面一般包括锅炉间、风机除尘间、水泵水处理间、配电和控制室、化验室、修理间、浴厕等。

  2.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用耐火墙、楼板隔开,门为甲级防火门。

  4.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向外开。辅助间、生活间等通向锅炉间的门向锅炉间开。

  5.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应满足通风、泄压、采光要求。泄压面积≥锅炉间占地面积的10%。

  6.热力站的开门。蒸汽热力站或长度>12米、高于100℃的热水热力站设2个出口。

  ㈤锅炉房面积粗略估算

  1.旅馆、办公楼等公建(以10000~30000m2为例)的燃煤锅炉房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0.5%~1.0%,燃油、燃气锅炉房约占建筑面积的0.2%~0.6%。

  2.居住建筑(以100000~300000m2为例)的燃煤锅炉房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0.2%~0.6%,燃气锅炉房约占建筑面积的0.1%~0.3%。

  二、制冷机房

  ㈠氨压缩式制冷机严禁采用明火采暖;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12次/小时,排风机选用防爆型。

  ㈡燃气直燃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要求同负压锅炉。

  ㈢制冷机房在地下室时要有运输通道和通风设施。

  ㈣应考虑振动、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选好位置,做好隔声、吸声。

  ㈤制冷机房面积粗略估算(以l0000~30000m2为例):旅馆、办公楼等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0.75%~0.925%;商业、展览馆等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1.31%~1.57%。

  三、空调机房

  ㈠位置选择:在地下室时要有新风和排风通向地面。在地上时尽量靠外墙,进新风和排风方便。

  ㈡防止振动、噪声的影响,做好隔声、吸声。

  ㈢面积和高度应满足操作和维修要求。

  ㈣门向外开,甲级防火门。

  ㈤空调机房占用面积粗略估算(以l0000~30000m2为例):全空气系统占总建筑面积3.3~3.9%;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占总建筑面积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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