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总体规划
(1)主要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标,研究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状态,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是20年。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的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3)中心城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特色风貌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普通商品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4)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城市规划区范围
2)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部地区。
3)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4)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格、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5)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6)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7)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人防工程等。
(5)文件及主要图纸
1)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及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域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用地评定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l/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000-1/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