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五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第27号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准予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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