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重要提示
各位应试人员: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将于10月17、18日在西安举行。为了更好服务应试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2.考试开始前30分钟,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及时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考试。
3.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应试人员须携带2号绘图板(45Omm×60Omm)(考场内不提供专用绘图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含2B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坐标纸、草图纸等。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根据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自备的空白坐标纸和草图纸,考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必须接受安检,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应试人员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指定位置。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5. 接到试卷后,应试人员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点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6.应试人员须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同时:
1)“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2)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⑴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⑵试卷缺页的;
⑶“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3)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⑴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⑵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⑶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⑷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按照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8.开考2小时后,提前交卷离场的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经核实无误,退还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10.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11.成绩查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合格后领取证书时使用。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sxrskswx,获取考试、违纪处理、资格复核、领证等资讯。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我们将对应试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报名资格复审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2.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2)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请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持“红色码”、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3)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进行排查和诊疗,考试当天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合格后可进入考点考试。
(4)中高风险地区来陕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除满足第(2)条所列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9月28日以来,到过青岛的应试人员,应主动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29-89538291),接受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必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核实身份证件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驻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点地址可参考陕西人事考试网“常用考点地图及地址”。
14.请应试人员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祝各位应试人员考试顺利!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