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四批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的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1人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自公告起,请登录“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办事大厅-电子证书-个人下载入口”,获取电子证书。(初始注册人员)。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四楼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汇总表(第4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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