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注册建筑师考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审核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成绩通过的考生应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年份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资格审核部门不予接收审核材料。
(三)对于未能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各市应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之后(2018年9月13日前)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或单位,并将通知的时间、接电话人员姓名等情况记录填写《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知情况登记表》(附件10)。
(四)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五)对跨地域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六)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查处。
审核依据标准
各审核部门应严格按照“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附件10: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知情况登记
参考通知:山西人事考试网2018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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