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0年2至3月2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审批通过人员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上海市2020年2至3月2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审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领证注意事项:凡准予初始注册或补注册证书的人员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经办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 13︰30—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 13︰30—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0号8号楼一层领证处。
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
特此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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