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7日、5月13日~14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进行。
级 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级 |
5月 |
8: 00-11: 30(3. 5 小时) |
建筑设计 |
13: 30-15: 30(2. 0 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 00-18: 00 (2. 0 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 |
8: 00-11: 30 (3. 5 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7日 |
13: 30-17: 30(4. 0 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 |
8: 00-10: 30 (2. 5 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3日 |
12: 30-18: 30(6. 0 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
8: 00-10: 30 (2. 5 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4日 |
12: 30-18: 30(6. 0 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
5月 |
8: 00-11: 30(3. 5 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6日 |
13: 30-16: 30(3. 0 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 |
8: 00-11: 30 (3. 5 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7日 |
12: 30-18: 30(6. 0 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及考场管理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和《场地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个科目。
(二)成绩滚动管理
按照《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规〔2016〕1号)文件精神,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具体实施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为4年,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2.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考场管理
1. 统一进场时间。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报考人员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统一进入考场,开考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其他科目考试时,报考人员统一进入考场的时间为考试前20分钟。
2. 作图题考场要求。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考点应给每位报考人员提供摆放2号图板、放置2号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
3. 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考点按每科目每位报考人员4张准备,根据报考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按照本文“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1)的规定申报;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照本文“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的规定申报;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见附件3。
(三)台湾地区居民报考条件。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体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照本文“台湾地区居民参加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4)的规定申报。
2. 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核。“关于台湾地区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见附件5。
注: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建筑设计实践年限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确认报考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实践年限时,应扣除工作中脱离建筑设计工作时间。
四、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收在宁工作的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
2. 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 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5日上午09:00~3月12日下午16: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老考生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报考人员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2017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06年~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0年~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3日~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16楼。
3.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度报名表(注:请用激光打印机下载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学专业学位或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不具备本文附件1或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16:00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手机推送短信及绑定功能
1.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将向报考人员手机推送短信,告知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手机号码。
2.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统一网报平台设有手机绑定功能,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用户。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即可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无法修改)。用户变更绑定手机号可在注册维护模块完成。
(二)修改报名信息事宜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必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 老考生修改考试级别后按首次报考人员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 报考人员在未缴费前需要调整到其他尚未结束报名省市报名的,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再重新选择省市进行报名。
6.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修改的报名信息仅限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项,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系统自动从本人的注册信息读取。
7. 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8. 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3月15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812室)现场提交修改申请。
(三)照片上传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拍摄的2寸证件照(自拍、翻拍及扫描等除外)。
2. 上传的照片需经报名平台提供的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预处理后,方可上传。
3. 照片上传后,经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四)其他
1.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初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2.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 请报考人员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 请事先将报名表、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上交留存。
4. 为确保资格审核现场秩序井然,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5月4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收费及票据领取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
(1)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每科152元;
(2)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每科75元。
考试收费票据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为帮助报考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报考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注意事项”(附件7)。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不变,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附件8)。
教材购买入口:考试书店(http://book.examw.com/jianzhu/),联系电话:4000-52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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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5. 关于台湾地区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
6.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7.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8. 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