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2020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2020年广东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 8月18日17:00,详情如下:
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4日9:00- 8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9日17:00。
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20年广东注册建筑师报名入口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深圳市属单位人员请直接选择“深圳市”报名通道报名。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计〔2016〕82号文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按每人每科68元收取,《场地设计》按每人每科157元收取,《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按每人每科177元收取;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建筑构造与详图》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场地与建筑设计》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0月12日 9:00-10月16日 17:00、10月19日 9:00-10月2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16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新旧报考条件的衔接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根据规定,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月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