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强制注销13名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建设部关于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 1997)222号等相关管理规定,拟对13名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强制注销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931-465997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931-892976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纪委 :0931-8929762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员名单见附件。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