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建筑师申请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建秘[2020]1号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保证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和注册建筑师正常执业,经研究,对2020年6月30日以前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注册建筑师,暂不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待各地恢复继续教育培训后,上述注册建筑师应主动参加学习并完成继续教育全部学时,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个人留存备查。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