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注册建筑师注册查询入口_注册证书_执业专用章领取专题提供2018年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注销注册信息、遗失补办、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领取人员名单。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可知,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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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批准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核发《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批准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核发《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
《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和《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全国通用。注册建筑师受其执业的建筑设计单位委派,可以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地方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不需要异地再次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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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第一批北京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18-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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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第一批浙江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18-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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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第一批陕西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18-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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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全国注册建筑师注册查询入口_注册证书_执业印章领取专题 (2018-01-31) | ||||||
2 | 2018年第一批北京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18-01-31) | ||||||
3 | 2018年第一批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2018-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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