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2019年第四、第五批注册人员变更注册领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准予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需带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及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领证处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处
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特此通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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