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服务指南
一、申请成绩复查的范围: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主观题科目成绩复核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行为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二、申请成绩复查的时限和程序: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生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成绩复查”栏目。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按规定受理复查申请、汇总上报全省的复查信息、接收上级下达的复查结果。成绩复查进度和结果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考试服务-成绩复查中予以公布。
三、考生进入“成绩复查”后,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勾选所需复查的科目,写明复查理由,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复查申请。
四、“复查结果”查询:考生再次登录“成绩复查”栏目,查找相应的“xx考试成绩复查结果”项,按相应提示查找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2.复查科目应在复查范围内。
建议考生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各类考试信息推送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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