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7月25日~8月12日开展资格复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写上资格复查序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复印件规格要求为A4;(2)复查结束,原件现场返还。
二、资格复查地点及咨询电话: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2503室,0851-85360006。
三、温馨提示
1、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会直接影响考生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核发和今后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
2、考生须知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考生本人签署的《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同时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特此通知。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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