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注册〔2017〕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2017〕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7〕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册程序
1.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将申报注册网络数据上报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通过“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预审受理系统”(以下简称“预审系统”)上传所需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预审通过后,通过预审系统打印受理凭证,连同与扫描件相应的纸质材料提交到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30日内按变更注册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工商核准通知书;
5.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四)注销注册
1.本人填写的《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注册申请表》;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五)注册执业证书遗失破损补办
1.本人填写的《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
2.遗失补办人员,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原件;
3.污损、损坏更换人员,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三、注意事项
1. 11月1日前,预审系统已预审通过,但未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及已提交预审系统但未审核的申报人员,我中心将把申报数据退回。11月1日后请重新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和预审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人和聘用单位对注册申请表中涉及的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工作经历、工程业绩等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签字承诺,如有虚假则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参考通知: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考试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推荐:
2017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_注册证书_执业印章领取专题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相关文件:
点击查看>>>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网上申报系统入口
点击查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查询系统入口
点击查看>>>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停止收取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查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
延伸阅读: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