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专题
2016年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已陆续领取。
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2016年各地区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办理详情(红色为已公布地区) | |||||||
地区导航 | |||||||
北 京 | 天 津 | 上 海 | 河 北 | 山 西 | 内蒙古 | 辽 宁 | 吉 林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四 川 | 贵 州 | 云 南 |
陕 西 | 甘 肃 | 青 海 | 宁 夏 | 黑龙江 | 新 疆 | 西 藏 | 交 流 |
省份 | 领取/办理时间 | 领取/办理地点 | 领取/办理详情 |
安 徽 |
9月22日起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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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淮南 池州 安庆 合肥 马鞍山 黄山 六安 芜湖 毫州 滁州 宣城 | |||
浙 江 | 2016年9月26日起 | 指定领证地点 | 查看详情 |
浙江省各市:温州 舟山 金华 宁波 杭州 嘉兴 义乌 | |||
北 京 | 2016年9月26日起 | 网上打印:打印入口 | 查看详情 |
广 东 | 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查看详情 |
广东各市:佛山 深圳 中山 河源 云浮 汕头 江门 茂名 肇庆 清远 东莞 珠海 韶关 广州 | |||
内蒙古 | 2016年10月9至10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 | 查看详情 |
内蒙古各市:赤峰 巴彦淖尔 通辽 | |||
上 海 | 2016年10月20至21日 |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 查看详情 |
天 津 | 2016年11月3至4日 | 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新 疆 | 2016年10月12起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湖办公楼十五楼1505室(原自治区人才市场)、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一楼 | 查看详情 |
石河子 | |||
江 西 | 2016年10月起 |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 查看详情 |
辽 宁 | 10月26日起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办理) | 查看详情 |
辽宁各市:铁岭 大连 本溪 辽阳 盘锦 阜新 沈阳 抚顺 鞍山 营口 丹东 | |||
青 海 | 2016年10月12日至30日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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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16年10月14至11月11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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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市:黑河 哈尔滨 大兴安岭 佳木斯 | |||
海 南 | 2016年11月9至12月9日 | 暂未公布 | 查看详情 |
河 南 | 2017年6月30日前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 查看详情 |
山 东 | 10月17日起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山东各市:淄博 临沂 莱芜 烟台 潍坊 菏泽 威海 青岛 济南 邹城 日照 聊城 东营 | |||
湖 南 | 2016年10月21日起 |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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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各市:湘潭 岳阳 长沙 郴州 邵阳 株洲 衡阳 | |||
河 北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河北各市:承德 唐山 石家庄 衡水 保定 | |||
广 西 | 周一至周五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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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 10月8日起 |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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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 11月3日至11日 | 查看详情 | |
贵 州 | 11月19日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大厅(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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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10月21日起 | 领证地点 | 查看详情 |
吉林各市:延边 | |||
江 苏 | 11月23日至12月7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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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市:苏州 宿迁 常州 淮安 南通 南京 昆山 无锡 盐城 泰州 徐州 | |||
四 川 | 11月14日起 |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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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市:成都 内江 乐山 绵阳 眉山 泸州 自贡 雅安 广元 | |||
陕 西 | 11月8日至12月31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福 建 | 12月12日起 | 所属各地市 | 查看详情 |
湖 北 | 10月26日起 |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 查看详情 |
湖北各市:武汉 荆门 襄阳 宜昌 孝感 | |||
西 藏 | 复核材料提交 | 领证地址 | 查看详情 |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注册专业等注册内容的,应申请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需要申请注销注册的,须填写并提交《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20问?
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将在12月份开始陆续领取,取得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查看详情>>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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