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监协﹝2017﹞24号
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J50/T-232-2016)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办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7号《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强标准有效供给”、“三、发展壮大团体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对市场需求反应快速的优势,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的精神,我会组织专家编制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广泛的征求了行业从业单位意见后,经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以发布。希望全行业认真遵守执行,努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促进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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