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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习题(14)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8月27日]  【

  参考答案:

  1.方案二可满足要求,因为合同要求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不允许存在永久性缺陷,以达到能评为市、省、国优工程为目标。而采取方案二,所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可正常评为合格,此方案可行。其他,方案一、方案三所在主体分部工程都不同程度存在永久性缺陷,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该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该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同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该分部工程验收。

  4.工程未经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按现行法规是不允许的,不能视为该单位工程已验收。因此,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如果属于业主强行使用直接产生的质量问题,业主承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承包方承担保修责任。

  5.(1)分期; (2)操作者;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4)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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