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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教材讲义:第三章第二节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2月8日]  【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一)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修改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建设工程监理文件,应当由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因建设工程监理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追偿。

权利

义务

职业道德

(1)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执业;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

(2)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4)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有价证券;

(6)接受继续教育;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7)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8)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例】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有( )。

  A.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准

  B.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C.使用注册监理工程称谓

  D.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E.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答案】BCD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48学时。继续教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例】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A.初始注册

  B.逾期初始注册

  C.变更注册

  D.延续注册

  E.重新申请注册

  【答案】BDE

  【例】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  )学时的继续教育。

  A.48

  B.80

  C.96

  D.120

  【答案】C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例】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的职业道德守则是( )。

  A.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B.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C.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D.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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