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区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按照《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相关要求,天津考区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须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主动配合,并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考前7天起,非必要不离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尽量保持家、单位(考场)“两点一线”;避免前往定点医院、隔离点工作,考前3天避免参加发热门诊、核酸检测、核酸筛查工作;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风险区人员接触。
(二)考前7天起,考生须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登录“天津医学考试网”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关信息”栏目下的“考生承诺”,选择考试项目,按要求填写,形成“承诺码”)。
二、完成流调排查及核酸检测
(一)“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考前7天内未离津的考生,须持考前(本人首场考试,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外地非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应提前报告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经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且为解除隔离管理、居家健康监测后),在备用隔离试室参加考试:
1.考前7天内具有境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2.考前7天内具有澳 门旅居史,且符合入境防疫标准;
3.解除集中隔离至考前未满7天的人员;
4.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5.考前7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呼吸道可疑症状(如干咳、咽痛),乏力、腹泻,新发咽干、咽痒、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者,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考试当天须持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人员;
6.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至考前未满28天的人员;
7.离开风险区域、重点疫情地区,至考前未满10天的人员;
8.其他需要核酸筛查的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
2.考试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未满隔离周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次级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7天的人员;
4.未满隔离周期的入境人员、不符合入境防疫标准的澳 门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未满3天的入境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6.闭环管理期间或脱离岗位未满7天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其他需要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三、考试期间要求
(一)考生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场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查验“一证一码一卡一承诺”、准考证、身份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一证”为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携带纸质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一码”为天津健康码“绿码”;
“一卡”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
“一承诺”为安全考试承诺书;
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呼吸道可疑症状(如干咳、咽痛),乏力、腹泻,新发咽干、咽痒、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由考场医务人员进行研判,并视情况安排至备用隔离试室参加考试,或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后健康追溯
(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①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
(二)在备用隔离试室完成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后当天和第3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至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政务邮箱:syxkszxkpb@tj.gov.cn,邮件名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单位名称。
五、温馨提示
(一)《安全考试承诺书》事关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三)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网站和天津医学考试网(tjwsrc-1993)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2-580778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2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wsrc.com/system/2022/07/15/030086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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