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鲁卫函﹝2020﹞328号文件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补证考生,于每个季度2月、5月、8月、11月前提交材料,由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后,报省医管中心办理。程序如下:
一、补办所需相关材料:
1、现场提交补办材料的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邮寄补办的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补发(更换)证书申请》表,根据要求,应写明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年度、联系电话、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无需单位盖章。)(附件)
3、电子版照片: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打印证书信息。照片必须是标准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底色为白色。发送到邮箱zzswsrcfwzx123@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照片。
4、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没有合格证明提供成绩单复印件,都没有的提供联系方式说明情况)
办证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中心血站院内西北角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人事代理科) 电话:0632-3359197。
需要邮寄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请将补证材料(1、2,3.4.联系方式)邮寄到以下地址:枣庄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中心血站院内西北角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人事代理科收),告诉邮递员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送不需要打电话,否则丢失概不负责。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www.51wsrc.com.cn/xwtt/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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