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骨折功能锻炼法(遵医嘱指导患者)
1、骨折早期
伤后两周以内。此期患肢肿胀疼痛,骨折端不稳定,容易再移位。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患肢肌肉舒缩运动。原则上骨折部上、下关节不可活动,身体其他部位均应进行正常活动。此期间功能锻炼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以利消肿和稳定骨折。
(1)上肢:整复固定后,即可鼓励患者做握拳及手指屈伸活动,腕关节轻度背伸掌屈活动。根据骨折部位,做肘关节伸屈和提肩活动。
(2)下肢:整复固定后,即可鼓励患者做脚趾自主活动、踝关节背伸和拓屈、股四头肌舒缩活动、髌骨按摩等每日3-4次。牵引患者,可酌情嘱其手拉吊环,做收腹提臀动作。
2、骨折中期
伤后2周,局部肿胀消退,疼痛减轻,骨折端已较稳定,骨痂开始生长。此期锻炼的形式除继续增强患肢肌肉舒缩活动外,逐步恢复骨折部上、下关节的活动,并逐渐由被动活动转为主动活动。伤后5-6周,骨折部有足够的骨痂时,可以进一步加大关节活动的幅度,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但仍应注意限制不利于骨折连接和固定的活动。
(1)上肢:鼓励患者握紧拳头,做自主性关节屈伸活动,可由一个关节开始,继而几个关节协同锻炼。并可放下悬吊带,自主抬举上臂。
(2)下肢:鼓励患者练习患肢足部轻度蹬床及直腿抬举动作。牵引者,可练习双手拉吊环,健肢逐步负重锻炼。小夹板外固定的患者,鼓励并协助患者扶双拐下床,做患肢逐步负重锻炼。
3、骨折后期
骨折临床愈合后,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活动和负重锻炼,使关节迅速恢复正常活动的范围和肢体正常力量。
此期上肢可鼓励做力所能及的轻微工作,使关节得到全面的锻炼。下肢扶双拐者,应逐步改成单拐,继而弃拐行走,并逐步增加摆腿、蹲下起立及旋转摇膝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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