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启动
2018年11月将迎来第二个护士延续注册周期,本年度需延续注册对象为2013年的首次注册者及2013年的延续注册者,预计今年全县需要延续注册的护士约160多名。县卫计局窗口工作人员提前谋划,合理安排,保障延续注册工作稳妥开展,有效规范各医疗机构护理工作。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经审核合格准予延续注册的,方可继续从事护理工作。
日前,该局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各相关单位护士主管部门做好护士延续前期基础工作,并制定下发延续注册工作注意事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方便护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1份(粘有照片,近期白底彩照,小二寸,带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护士延续申请表格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电子一体化平台打印。
延续注册申请者,首先电子注册个人端申请并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电子化注册机构端审核通过。 1.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材料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卫计局窗口审核办理。 2.县卫计局窗口对本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注册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护士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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