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办: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
各区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办要充分认识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
二、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按照通知要求,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区级政务服务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区自行申请配置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软件。
三、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制三化”要求,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落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民措施,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天津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多形式办理,推行智能化“无人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便利化水平。
四、强化监管措施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本区域护士执业注册办事信息、指南和流程等。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监督电话或其他监督方式,畅通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举报。
2019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处 陈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于文超
联系电话:23337729,2333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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