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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合阳县2021年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1月9日至1月10日

来源:考试网  [ 2021年01月04日 ]  【

  陕西渭南合阳县发布了2021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通知,于2021年1月9日至1月10日到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请各位考生及时确认,做好报名准备。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1月6日起至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报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否则不予确认。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于2021年1月9日至1月10日到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

  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民营医院报考人员,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盖章到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和信息确认;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报考人员,打印申报表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和信息确认。(2021年1月9日—10日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在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统一审核、盖章)

  自2021年4月7日起,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原件需单位或学校盖章及个人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

  5、考生承诺书;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1年4月24-26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4月24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5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6日

第五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六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五、其它事项

  1、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用标准的通知》和陕西省卫健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即每人每科61元。

  2、因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需录取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各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规定时间到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进行个人指纹信息录入。

  3、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地点时,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合报考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陕西健康码”须为绿码;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名参加202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已认真阅读了《考生守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刑法》,知晓和接受上述规定,并对本次考试作如下保证承诺:

  1.严禁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按照《刑法》修正案第九条新增加规定“在国家规定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愿接受拘役或管制处理。

  2.严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自愿接受2年内不得参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3.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在考场外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不携带饮用水、书包、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处理。

  4、考试中,考生不准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承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统一由各县在现场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写后,交市卫健委保管。

责编:h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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