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要求,县卫计局决定于12月中旬对全县执业护士进行延续注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本轮延续执业注册范围为2014年1月1日办理注册的在岗执业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1份);
2.《护士执业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志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近六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医疗卫生单位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件原件。
三、办理程序
1.各医疗机构统一收集汇总本单位办理护士延续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材料整理完备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政务大厅卫计局窗口。
2.报送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工作要求
1.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组织,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2.本次延续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抽出专人负责资料审核,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3.各医疗卫生单位延续注册审核时,需提供《志丹县办理护士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一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送 县卫计局办公室616室。
县卫计局联系人:吕竞国
联系电话:18829711029
附件:1.护士延续注册证明格式
2.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
3.护士注册体检表
4.志丹县办理护士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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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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