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嘉定区护士集体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的统一布置,现将2018年度我区护士集体首次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本次集体注册对象为通过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受聘于医疗机构工作的护理人员。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实习证明原件或实习手册复印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5、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6、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7、1寸近照3张(申请审核表与健康体检表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余下1张背面写清护士姓名和所在机构名称);
(注:以上材料按每人一份整理,左上角用订书钉固定;根据汇总表顺序在每份材料右上角依次编号。)
8、护士首次注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二级医疗机构另需书面文档1份,并加盖公章);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
三、材料接收
请各医疗机构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31日将本次集体注册的材料统一提交至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四、注意事项
1、学历: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
2、实习:实习手册复印有学校名称的封面以及有实习医院盖章的封底;实习证明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体检:本市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体检表第一页粘贴照片处必须加盖体检单位骑缝章;体检暂不合格(如转氨酶超过正常值范围等),待复查正常后再提出申请。
4、应准确、完整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避免字迹潦草及漏项,由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所有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与原件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护士首次注册汇总表(Excel)》可在中国上海网站下载。(网上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样式和规格)
7、无符合注册对象要求的护理人员的医疗机构无需参加本次集体注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卫计委窗口(二楼B18)
联系人:韩朱嵩
联系电话:69989814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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