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重新注册)
(一)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二)办理范围:德惠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中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的个人
(三)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四)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个人从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电子化注册系统存有其原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的,不需要提供);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电子化注册系统存有其原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的,不需要提供);
5.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附件2);
6.申请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附于审核表右上角);
7.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非必要,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需提交)。
(五)办理程序: 参照“首次注册”办理程序
(六)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一号综合窗口)
(十)联系电话:0431-87006119
护士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注册,如对护士电子化注册还不了解,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步骤及功能介绍: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介绍汇总 | |
1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2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3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操作流程 |
4 | 如何进行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注册步骤 |
5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
6 | 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
7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
8 | 护士电子化注册如何找回个人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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