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成绩达到国家级合格标准的考生无需带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节假日休息。
2.在哈尔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和兴路38号3楼办理;在其他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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