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营养与饮食
医院饮食
一、基本饮食
基本饮食是对营养素种类、摄入量不做限定性调整的一种饮食。
(一)普通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正常,体温基本正常,病情较轻或疾病恢复期,不需限制饮食的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美味可口,易消化,无刺激性的食物。应限制油炸、胀气食物。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9.5~11MJ/d,每日3餐,蛋白质70~90g/d,每日3餐。
(二)软质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较差,低热,咀嚼不便,老人、幼儿及术后恢复期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食物软、碎、烂,易消化、无刺激性、少油炸、少油腻、少粗纤维的食物。如:软饭、面条、切碎煮烂的肉和菜等。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8.5~9.5MJ/d,蛋白质70g/d,每日3~4餐。
(三)半流质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不良,发热,口腔疾患,咀嚼不便及术后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质细软,易消化、易咀嚼、易吞咽,纤维少,少食多餐。如:粥、鸡蛋羹、面条、肉末、菜末、豆腐等。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6.5~8.5MJ/d,蛋白质50~70g/d,每日5~6餐。
(四)流质饮食
1.适用范围 病情危重,高热,口腔疾患,吞咽困难,大手术后及急性消化道疾患病人。
2.饮食原则 食物呈流体,易消化、易吞咽,无刺激性。如:乳类、豆浆、稀藕粉、米汤、肉汁、菜汁、果汁等。流质饮食所含的热量和营养素不足,故只能短期应用。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3.5~5.0MJ/d,蛋白质40~50g/d,每日6~7餐,即:1次/2~3h、200~300ml/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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