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abortion)
妊娠于满28周前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者,称流产。流产发生在12周以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于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早期流产多见。
(1)病 因
A遗传基因缺陷:引起早期流产的主要原因
B母体方面的因素:
a全身性疾病 b生殖器官疾病
c内分泌功能失调 d妊娠期腹部手术或创伤
e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 f孕妇接触影响生殖功能的有毒物质
(2)病理:流产发生时,常常是胚胎或胎儿先死亡,然后底蜕膜出血;或先胎盘后出血形成胎盘后血肿,继而促进子宫收缩,排出胚胎或胎儿。
(3)临床类型及表现
A临床表现: 停经后阴道流血和下腹疼痛
B类型及处理原则
a先兆流产:保胎治疗。
b难免流产:一经确诊,立即促使宫腔内容物排出,防大出血及感染。
c不全流产:一经确诊,立即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
d完全流产: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e稽留流产:一经确诊,应尽早排空子宫腔,防止凝血功能障碍。
f习惯性流产:针对病因,预防为主。
(4)护理诊断:
A有组织灌注量改变的危险:与出血有关
B有感染的危险:与出血致机体抵抗力下降、宫腔手术有关。
C躯体移动障碍:与先兆流产需卧床休息有关。
D预感性悲哀:与可能失去胎儿有关。
(5)护理目标:
A孕妇出血得到控制,维持正常生命体征。
B孕妇无感染发生。
C孕妇悲哀反应减轻,积极配合治疗,维持较高的自尊。
(6)护理措施
A先兆流产应绝对卧床休息。
B建议合理饮食,加强营养,提高机体抵抗力
C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鼓励孕妇进行开放性沟通
D观察阴道流血量及腹痛情况。
E监测体温,定期检查血常规。
F加强会阴护理。
G如需手术治疗时,及时做好术前准备及术中、术后护理
H健康教育,使孕妇及家属对流产有正确的认识,指导下一次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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