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龙感湖管理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有护士向我委反映,因各种原因,本人未能及时参加市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1月份-12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护士执业注册资格集中审核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次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此次受理的对象主要是:2018年以前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但未能及时参加2017年全市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审核的人员。
2018年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市卫生计生委将于今年另行安排时间集中办理注册审核工作。
二、申请注册的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执业的;
(二)符合《湖北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
三、申请注册的材料
(一)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四)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七)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即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 申请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3张(不得使用大头贴和非照片打印纸打印的照片)。
(十) 通过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未办理护士首次注册的,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审核材料要求
(一)关于学历证书。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最少到2018年6月31日),2001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2001年以前毕业的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证明。
(二)关于成绩证明。2011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用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三)关于实习证明。临床实习证明(即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和学校名称一致。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四)关于信息录入。各单位录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注册信息错误。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复审时要加强信息的核对,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五)各地、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到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照上述材料顺序统一装订(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及实习手册等证件的原件都订在一起,放在资料的最后;所有的复印件放在一起,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放在最上面,另交的两张照片贴在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一页的右上角处)。
五、受理地点和时间
集中受理地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黄州东门路33号,市发改委发展大厦2楼)。联系电话:0713-8390220
集中受理时间: 5月14日-25日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在将注册资料送交审核时,须同时提交《2018年上半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方便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护士注册相关表格可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中下载
表格下载地址:http://wjw.hg.gov.cn/col/col4677/index.html (护士执业注册事项告知书末尾)。
黄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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