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6.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在(一)或(二)的基础上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其他(受理机关办事地址、办事时间、乘车路线、联系方式等,以下为北京市通州区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大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69512436、69514537 ;
办理部门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投资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通州区工商分局二楼) 邮编: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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