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注销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1.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书(个人签字)。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2. 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三、受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其他(受理机关办事地址、办事时间、乘车路线、联系方式等,以下为北京市通州区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大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69512436、69514537 ;
办理部门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投资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通州区工商分局二楼) 邮编: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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