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领取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资格证书的通知,领取时间: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关于领取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医疗卫生单位:
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市考点考生,从2021年3月5日起可领取资格证书,现就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702室),电话:0771-2611625。
三、相关要求
1.由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辖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领取本县(区)、开发区及本单位考生的资格证书。领证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函(附件3)及领取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1份((附件4)或领取2020年《护士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1份(附件5)。
2.考生本人自行领取资格证书的,需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附件:1.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2.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3.单位委托函
4.领取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
5.领取2020年《护士资格证书》名册表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wjw.nanning.gov.cn/tzgg/t4664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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