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其性质
(一)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受理机构: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决定机构: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申请条件:
(一)首次注册: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延续注册:在本市辖区内除采供血机构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三)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四)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拟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
五、申请材料
(一)护士首次(重新)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相片);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普通全日制三年护理学/助产专业)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未载明“普通全日制、三年”等重要内容的,请回学校开具证明);
4.临床实习承诺申明原件1份;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原件1份;
6.健康承诺申明原件1份;
7.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1张;
8.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办时提交);
10.在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1份(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后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以及重新注册的情形提交)。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健康承诺申明原件1份。
(三)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补办注册
1.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审核表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遗失补办个人承诺申明原件1份。
(五)注销注册
1.《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六)换证注册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 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5.健康承诺申明原件1份;
6.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原件1份;
7.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
8. 在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1份;
9. 旧版《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10. 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申报表1份;
11.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
办理窗口: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J区91号窗口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0775-4568543、4568547。
投诉:0775-12345。
九、流程图:
见附件。
文件下载:10护士执业注册服务指南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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