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
2019年度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医管中心〔2018〕80号
各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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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组织与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共设11个市考点和省直考点、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2019年省直考点考务工作委托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承担(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杭州人力社保综合大楼2号楼5楼,电话:0571-85456079)。
(二)报名信息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点击进入入口 )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2019年1月15日至3月1日期间,考生须持《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考点于3月4日前完成确认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我中心于3月7日前完成资格终审。
为减轻考试管理机构的工作压力,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学信网合作,对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学历数据进行验证,各考点可在考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生学历数据的真实性。为确保查询结果的及时性,务请各考点、报名点合理选择现场确认时间,避开网上报名的高峰时间。
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本次报考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系统自动确认后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会生成缴费信息,考生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至1月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附件2)。2019年1月18日至3月1日期间,考生须持《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考点于3月4日前完成确认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我中心于3月7日前完成资格终审。
2、缴费方式:各考点、报名点须提醒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缴费起止时间相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3、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
4、各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4月1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编排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1日。护理学(师)专业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将护理学(师)专业考生编排在同一试室内,不得和其它专业考生交叉编排。
(三)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各市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
(四)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打印(领取)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
(六)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生填写《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执业资格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各考点、报名点经办人员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七)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并于2019年5月17日起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5月9日至5月25日。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专业及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和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的具体专业以《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考试公告为准(延后公布)。
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设置“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各考点于2019年5月23日前领取试卷和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领卷时须严格按照《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与我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严格按照考务规程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二)考试实施前,各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及舆情应对方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按照考务管理规定明确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三)各考点应对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进行考试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培训,须重点培训如何指导报考护理学(师)专业的考生在答题卡指定位置规范粘贴条形码。
(四)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用于标识考试的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各考点须加强试卷在送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六)各考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人机对话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七)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我中心。
(八)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卫技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4)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各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
2、纸笔考试结束后,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封装时须放置于防潮袋中,以防答题卡磨损和受潮,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各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
3、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将考试试卷与备用试卷(已启用的和未启用的)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我中心,同时办理好交接手续。试卷销毁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二)人机对话考试
1、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第二批次回收)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在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交至我中心。
2、每批次考试结束24小时内,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务必监督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删除数据和卸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
六、考后信息处理
(一)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11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至我中心,由我中心汇总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自6月4日起,各考点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11日。同时,将本考点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我中心,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与考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一致。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八、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考生信息、试卷(含备用卷)、答题卡以及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考试考务管理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要求执行。
十一、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19年2月22至3月4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2019年5月9日至15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2.《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4 日
考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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