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人才网初级护师合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证书补办申请表 (点击下载)
注意:1.若所补办的证书没有管理号,该栏目请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办规定的要求后,在阅读“补办须知”后手工填写,否则申请无效。
补办须知
1、考生如遗失考试证书,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资格名称)、考试时间(资格取得时间)、证书编号(8位数,非证书管理号,若无则登身份证号)、专业、级别。
2、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考试合格或评审通过的材料(存档表或评审表)向当地证书管理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等)申请补办证书。
3、证书补办申请表由考生签字、市证书管理部门信息确认盖章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交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复印件由市证书管理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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