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方式|材料
2018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请天津未审核考生前往规定地点进行复审,相关信息总结如下:
2018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 |
审核标准 |
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查看详情 |
审核对象 | 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 |
审核部门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
现场审核时间 | 2018年8月10日(下午14:30至16:30) |
现场审核审核地点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
审核材料 | 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查看详情 |
查看复审结果时间 | 2018年8月13日到14日登录审核系统。>>>查看详情 |
注意事项 |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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