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疑:
民法最基本的财产权制度包括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两大部分。“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1900年《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正式使用此术语。现在,多数国家的民法典都规定了物权制度,物权法已成为各国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性权利。例如,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支配权利。物权这一概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一)物权是法定的,民事主体应当依法行使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行使方式等均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或以协商的方式随意加以改变。
(二)物权是以物为权利客体的民事权利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是指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物权虽是以物为权利的客体,但不能把物权仅仅视为人对物的权利,与其他人无关。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体通常是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不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