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环境影响评价师成绩查询|入口|合格标准
2018年吉林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已经于5月19、10日完毕,考后考生最关注的就是“什么时候查询成绩,查询地址是什么,分数线多少,成绩有效期等等”。现在中华考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决下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吧。希望各考生能第一时间获取成绩信息。小编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成绩查询时间 | 成绩查询官网 | 成绩查询步骤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近几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 ||
【年份】 | 【成绩查询时间】 | 查询入口 |
2018年 | 7月20日 | 入口 |
2017年 | 2017年7月20日起 | 入口 |
2016年 | 2016年7月22日起 | 入口 |
2015年 | 2015年7月23日起 | 入口 |
2018年吉林环境影响评价师成绩查询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成绩。
>>>>>>>中国人事考试网2018年吉林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1、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的“成绩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
2、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3、 最后,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如果准考证丢了或忘了,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码,验证码就可以查询了
2018年环境影响评评价师成绩合格标准有变化变,详情如下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20 |
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72 |
120 |
成绩管理(见下表):也就是说考四科的两年内通过就行,考两科的则必须当年两科全部通过才行。
考试类别 | 必考科目 | 通关要求 |
全考 |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免试2科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成绩查询时出现:显示“-1”、“-2”、“-4”的解读: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吉林环境影响评价师考后资格审查问
根据“吉林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8年广东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三、考后资格审核
(一)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考后审核所需材料见后审公告。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由学院出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扫描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提供),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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