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2日-13日,地点:市人社局(南院)804室。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如无毕业生花名册可提供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70 。)
③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④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有关“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证书、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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