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农垦系统的报考人员选择农垦,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2019年3月1日-3月14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9年3月11日-3月18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5月6日-5月10日 |
领取收据 | ||
2019年5月13日-5月16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5月18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 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与标准 | ||
2019年5月19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
2019年7月底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报考需注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正确选择报名地市。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农垦系统的报考人员选择农垦,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用户无须更换照片)。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或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无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的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除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外,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报考免试科目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应证书)。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各考点现场确认地址和咨询电话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0451-51995471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
详见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 |
0451-84652833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鹤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原齐齐哈尔市人才市场)五楼515室 |
0452-5976611 |
黑龙江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
0453-6172092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楼二楼西侧40号考试中心窗口 |
0454-3986540 |
黑龙江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09室 |
0469-6136662 |
黑龙江鹤岗市 |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工农区新鹤路三元物资公司上行20米 |
0468-3455159 |
黑龙江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楼943室) |
0455-8388247 |
黑龙江大庆市 |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459-6282187 |
黑龙江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七台河市党政办公中心一楼 |
0464-8395013 |
黑龙江伊春市 |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0458-3776322 |
黑龙江鸡西市 |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
0467-2386626 |
黑龙江黑河市 |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 |
0456-8269103 |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
0457-2756323 |
农垦总局 |
黑龙江垦区人事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75号 |
0451-55198371 |
(三)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及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老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省直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考其他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报考考区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附件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3月1日-3月14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9年3月11日-3月18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5月6日-5月10日 |
领取收据 | ||
2019年5月13日-5月16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5月18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 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与标准 | ||
2019年5月19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
2019年7月底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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