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所在考试中心发证窗口办理。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即为考生报名所在地,其对应的领证地点详见附表。发证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二、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三、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已经开展了证书快递邮寄业务,省直考区和哈尔滨市考区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可分别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和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办理”栏目,按照相关通知的要求,申请快递邮寄领取证书,或登录哈尔滨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hrbyzfw)办理证书邮寄业务。
附表
报名地市 |
领证地点 |
省直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2楼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513室 |
黑龙江牡丹江 |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515室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市政府8号楼2楼 |
黑龙江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915室 |
黑龙江鹤岗 |
鹤岗市工农区新鹤路三元物资公司上行20米 |
黑龙江绥化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24室) |
黑龙江大庆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
黑龙江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47号6楼 |
黑龙江伊春 |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 |
黑龙江鸡西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605室 |
黑龙江黑河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202室 |
黑龙江大兴安岭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
农垦总局 |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1409室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一日